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组织遴选河北省信息通信行业数据安全风险信息报送单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河北省信息通信行业数据安全风险信息获取、分析、研判、预警和处置能力,我局决定开展河北省信息通信行业数据安全风险信息报送单位遴选工作。遴选一批在数据安全领域技术实力强、社会责任感强、能够有效服务河北省信息通信行业数据安全监管工作的风险信息报送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河北省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信用中国的查询信息中无不良记录,5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从事数据安全相关工作3年以上,在信息通信数据安全领域有一定的综合实力和技术优势,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具备必要的数据安全风险发现、分析、研判、处置等技术能力和业务积累;
(四)具有2年以上数据安全相关工作经历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取得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计算机等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相关人员5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支持提供7x24小时风险研判、应急处置等相关服务;
(六)申报单位需签订承诺书,严格遵守相关要求,自觉接受电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违约行为的,将自动撤销其资格,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二、遴选流程
(一)接收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向我局提交申报书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文档命名方式为“申请单位名称-申报书”。
(二)材料评审
我局将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和技术能力进行评审,选取优秀的申报单位纳入河北省信息通信行业数据安全风险信息报送单位库,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勇
联系电话:0311-86699155
联系邮箱:cuiyong@mailhbca.miit.gov.cn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园街458号
附件1:河北省信息通信行业数据安全风险信息报送单位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