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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河北省未备案APP等将下架关停

发布时间:2024-02-21 16:41 来源:网络安全管理处

今年4月1日前,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含APP、小程序、快应用等)需履行备案手续,逾期未履行备案手续的APP等将依法依规采取下架、关停、限制更新等处理措施,以保障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维护网络安全和公众利益。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河北省通信管理局于2023年9月启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存量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主办者要补办备案手续,新开发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须先履行备案手续后才能在应用商店上架。

按照备案相关要求,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为未履行备案手续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网络接入、分发、预置等服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主办者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其备案编号,分发平台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其分发的APP等备案编号。

截至目前,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已审核备案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约3.5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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