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网络与数据安全支撑单位选拔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筑牢河北省信息通信行业网络与数据安全屏障,强化网络与数据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和能力建设,助力我省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河北省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通信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行业网络与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单位选拔工作,遴选一批在网络与数据安全领域技术实力强、社会责任感强、能够有效支撑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入选单位将按照《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办法实施细则》《河北省电信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文件要求,支撑省通信管理局开展网络与数据安全检查、演练及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等工作,保障我省网络安全、稳定、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撑单位参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由中国公民投资或者中国法人投资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与数据安全服务。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信用中国的查询信息中无不良记录,5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在河北省设有固定办事机构,能有效支撑本省信息通信行业网络与数据安全监管。
(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网络与数据安全服务领域具有相关从业案例。
(六)具有2年以上网络与数据安全相关工作经历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取得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计算机等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相关人员5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七)具备提供7*24小时网络安全应急保障支撑相关能力;具有实施安全服务必须的工作环境、实验环境、工具或软件及其他必要的保障措施。
(八)接受省通信管理局的监督和管理。
(九)为省通信管理局提供过安全支撑服务并取得支撑实绩的单位优先。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省通信管理局和所涉及单位的保密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
(二)在省通信管理局的指导和管理下,积极开展各类网络安全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与数据安全检查监测预警、代码安全及系统监测、网络数据安全监测、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监测、信息系统集成运维及应急处置等安全领域。
(三)建立7*24小时联系机制,明确负责人、联络员和工作联系机制,保持通信畅通,定期报告支撑工作开展情况。
(四)接受省通信管理局对本单位支撑业务的指导和管理。对未按要求履行支撑职责、长期配合不力、工作表现较差、违反省通信管理局工作要求的单位,省通信管理局有权取消其支撑位资格,并停止下一届申请资格。
(五)入选支撑单位的有效期为两年。
三、评选流程
(一)接收申请材料(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申请单位按要求准备申请资料,具体填写要求详见《河北省通信管理局网络与数据安全支撑单位申请书》(附件一),所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且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省通信管理局承诺将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材料予以严格保密。
1.申请书提交方式如下:
准备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交至省通信管理局。纸质版须按要求打印、装订成册、编目并盖章密封;电子版须用光盘或者U盘刻录,文档命名方式为“申请单位名称-网络与数据安全支撑单位申请书”;二者内容须完全一致。
2.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二)组织材料审核(2025年4月)
省通信管理局将根据申请单位的综合能力和优势特点,采用材料审核、量化评分等方式相结合,确定支撑单位入选名单。
(三)发布评选结果(2025年4月)
省通信管理局将通过官网等公开渠道公布入选支撑单位名单;向支撑单位授予证书,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开展日常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微微
联系电话:0311-86699550
联系邮箱:liweiwei@mailhbca.miit.gov.cn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458号
附件一:河北省通信管理局网络与数据安全支撑单位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