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7 09:43 来源:信息通信管理处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321号)要求,现开展我省2022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范围和主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二、年报要求

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持证企业须于2022年3月31日前,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登录系统(https://ucenter.miit.gov.cn/)向电信管理机构报送年报。

报送年报的企业应对报送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

电信管理机构将按照规定要求对各企业的年报信息及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抽查,在抽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信息年报咨询电话:0311-86857199

系统问题咨询电话:12381

QQ群:785206204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